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沈丘县商业、电商、物流“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沈丘县商业、电商、物流“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8月25日
沈丘县商业、电商、物流“三位一体”
协同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商业、电商、物流体系建设的深入开展,全面实现商业、电商、物流一体化协同发展,根据河南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持续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加快县乡村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商务厅等15部门《关于编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电商与寄递物流协同发展示范性县域物流公共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示范带动、梯次推进”的原则,按照“县园乡站、村村布点、三位一体、协同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加快推进我县商业体系建设、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和县乡村快递物流体系建设为目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整合优化现有商超、农村电商服务点和物流为重点,以县级产业园、乡镇(街道)中心站、村级服务站点建设为载体,打通快递物流乡村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上行的最初一公里,实现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加快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县乡村商业、电商、物流“三位一体”协同发展新格局,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重彩绘就“美丽大花园、幸福新沈丘”精彩画卷。
二、目标任务
(一)目前,建成白集镇、周营镇、石槽乡等六个乡镇(街道)村的“三位一体”综合服务站、点,并正常运营。
(二)到2023年2月,建成15个乡镇服务站、150个村级服务点,力争每个站点增加营业收入5万-10万元。
(三)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全县22个乡镇(街道)、612个行政村(社区)的商业、电商、物流“三位一体”综合服务站、点建设工作,形成相互支撑、相互依存、协同并进、融合发展的局面,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不低于3万元。
(四)到2024年底,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达到60%,30万元以上的达到30%,培育壮大一批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
三、方法步骤
(一)推进基层商业体系建设
1.站、点改造升级:(2022年9月-2023年12月)打造22个乡镇(办事处)三位一体服务站。达到四有,即:有物流场地、有工作人员、有分拣设施、有规章制度。从现有26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和446家益农社中升级改造612个综合服务点,每个服务点面积不少于100㎡,达到三有,即:有统一形象标识、有产品展示货架、有业务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邮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开展就业培训:(2022年9月-2022年12月)按照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标准,从每个行政村(社区)中筛选综合服务点负责人(信息员),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业务技能,达到对接企业、输送人才的目的。(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邮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3.开展工业品下乡活动:(2022年9月-2023年2月)以村级服务点为平台,开展农村生产、生活必需工业品的下乡宣传推广活动。如小家电、厨房用品、家纺、农具农资、健康食品等,并将所销售产品利润的20%让利给村级服务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邮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
4.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2022年9月-2023年12月)为有效解决我县农业生产碎片化的问题,与茅台集团等国际国内大型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在符合条件的乡镇村流转整合耕地,种植优质专用小麦、玉米等农作物,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生产,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实现“五统一”,即:统一耕作、统一施肥、统一播种、统一管理、统一收储。逐步扩大流转面积,做到边示范、边带动、边发展。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按照10%的精品种植、30%的经济作物、60%的大田种植模式,进行订单农业规划,组织生产设计,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建全完善电商运行体系
整合现有村级服务站,归并到“三位一体”综合服务站、点,利用各乡镇(街道)“三位一体”综合服务站、612个行政村(社区)“三位一体”综合服务点,培训、指导每个站、点的负责人自建微信群(300-500人),以丰富多彩的内容、喜闻乐见的形式打造私域直播平台。每天定时直播以下内容:一是聘请市县农业专家和公共卫生专家讲授农业生产知识和实用技术、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二是直播推送工业品下乡、特色农产品上行,服务广大群众;三是宣传沈丘文化,讲述沈丘故事,让世界了解沈丘,让沈丘走向世界。(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邮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建设电商物流体系
1.建设物流货运公交班点。在提升改造县电商物流产业园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我县物流园建设。商务、交通、邮政等单位和部门通力合作,将全县村级“三位一体”综合服务点联结成物流网络,打造快递物流运行体系,引导交通客运、邮政快递、三通一达、极兔等客运快递物流企业多方合作,互惠互利,将农村生产生活必需品送达乡、村站点。
2.积极构建冷链寄递体系。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建共享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通过购置、租赁、外包等方式增加冷链运输车辆,提升末端冷链配送能力,逐步健全农村冷链寄递物流体系。
3.引导食品商协会等市场主体,将下乡送货的各个单品进行整合,经过物流网络共仓共配,送达乡站村点,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服务农村群众。
4.以村级服务点为依托,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回收利用可再生资源,如:纸箱、塑料瓶、肥料袋、废旧金属等,统一配送到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邮政局、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三位一体”有机融合、协同发展
引进有实力、有资质的第三方运营公司,在现有基础上统筹推进商业、电商、物流体系建设,逐步完成乡乡建站、村村布点工作任务。积极向上争取商业、电商、物流运行体系建设补贴项目资金,鼓励支持第三方运营公司参与县园、乡站、村点“三位一体”建设;鼓励支持第三方运营公司参与乡村振兴和高效农业发展,促进“三位一体”协同发展。通过工业品下乡、农产品上行,打通物流到村的“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上行的“最初一公里”。(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局、县邮政局、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商业、电商、物流“三位一体”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商业、电商、物流体系建设,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项目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领导组下设“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下设协调组、宣传组和综合组三个专班,具体负责“三位一体”协同发展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落实财政厅、商务厅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农产品上行、电子商务培训、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地方特色产品研发、网络推广、县域品牌打造、电商示范企业的扶持奖励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要依法依规,严明纪律,确保每一笔项目资金科学高效使用,真正用在刀刃上。
(三)加大支持力度。按照沈办〔2019〕8号文件精神,县财政每年预算一定的专项配套资金用于支持商业、电商、物流“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工作,并根据每年产业发展情况给予精准扶持,重点支持综合示范点建设工作。
(四)提高监督水平。建立健全具有沈丘特色的商业、电商、物流“三位一体”协同发展行业标准、质量监管体系、电商诚信体系和数据统计分析体系,推动“三位一体”数字化赋能、智慧化发展。充分发挥商务、公安、税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农特产品上行和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商业、电商、物流“三位一体”协同发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五)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题专栏,宣传推介优秀站点和典型案例,加大“三位一体”协同发展相关知识的普及力度,让群众充分了解商业、电商、物流“三位一体”协同发展的现实意义及由此带来的便利和实惠,形成人人参与、全民触网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