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作需求,鉴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县长及各位副县长工作分工暂时作如下调整:
郝四春同志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政府自身建设,负责综合协调经济调节和运行、产业集聚区建设、商务中心区建设、高铁建设、发展改革、机关事务管理、国土资源、国有资产和人力资源管理、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编制、统计、优化发展环境、军政关系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法制办、金融办、应急办、经济研究室)、机关事务管理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商务中心区、发改委(物价办、能源办、高铁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县综合投资公司、国土局、监察局、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行政服务中心、槐园管理处、人行、银监办、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发行、农商行、邮储银行、中原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财险公司、寿险公司等保险机构。
联系单位:县人大、县政协、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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